《中國報道》雜志遭遇冒名後的無奈 |
“山寨”版《中國報道》(左)與正刊(右)的比對。前者的封面佈局以及刊名的字體、字號和顏色與後者非常相似。實習生 葉雨陽攝
“你們雜志出過‘學術刊’嗎?”
“‘學術刊’?從來沒聽說過。”
今年6月,一名讀者打來的求證電話讓《中國報道》雜志社總編室的編輯感到意外。隨後,該讀者寄來瞭一本雜志,編輯這才發現,有一本與他們刊名、刊號甚至內頁中的主編人員等都完全相同的“山寨”版《中國報道》,打著“學術刊”的名義刊發論文,並收取每版800~1000元的版面費——而這一切,《中國報道》雜志社毫不知情。
“這樣的違法行為太明目張膽瞭!”《中國報道》雜志社社長兼總編輯陳實感慨道。
真假難辨的“山寨刊”
在陳實的辦公室裡,筆者見到瞭一本今年第5期的“山寨”版《中國報道》。
如果單從外觀看,還真不容易判斷哪一本是“真身”,哪一本是“山寨”版。在陳實的指點下,筆者發現,“山寨”版封面上“中國報道”四個字的位置、字體、顏色均與正刊完全相同,差別僅在細微之處:“山寨”版上的刊名“中國報道”四個字略大於正刊,高度為6厘米,而在正刊上刊名標志高5.7厘米。
如果不把“真身”和“山寨”版放在一起仔細比對,還真不容易發現兩者之間的差別:正規的《中國報道》長27.9厘米、寬21.5厘米;而“山寨”版長28.2厘米、寬20.9厘米,比正刊略長、略窄。
在刊名的上方,“山寨”版照搬瞭正刊的刊號和定價,甚至連封面左下方的掃描條碼都幾乎一致。翻開“山寨”版的內頁,印在封二上的雜志社地址是“花園路24號”——這正是《中國報道》雜志社的地址;在扉頁上所印的編委會、學術顧問、總編室等部門的名單和正刊也完全一致,隻是改變瞭某些部門出現的先後順序。
此外,與正刊相比,“山寨”版《中國報道》的扉頁還有3處細微的差別:編輯部電話號碼與正刊的號碼不同;正刊上每個部門都列出瞭聯系電話,而“山寨”版上都沒有;在“山寨”版廣告部人員名單下,比正刊多出瞭一項“廣告編輯”,在這個職務下,多出瞭5個正刊上沒有的名字。
如果不仔細對比兩本刊物在扉頁上每一個部門以及每一項職位人員名單,也很難發現這些細小的差別。
最讓陳實氣憤的是,包括她在內的雜志社編委會等一系列工作人員的名字“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就印在瞭‘山寨’版的扉頁上。從外觀看,讀者很難辨別真假”。她還指出,由於這本所謂的“學術刊”把正規《中國報道》的刊號印在瞭封面上,即使讀者去新聞出版總署的網站上查,也能查詢到刊物的相關信息——“那是正刊的信息,一般人也不會繼續深究下去。”陳實說。
無所不包的“學術刊”
“山寨”版《中國報道》與正刊的最大區別,在於其刊載的內容。
“《<現代漢語詞典>(第5版)釋義研究》、《SQL Server中約束的介紹》、《淺談新課程下的初中美術教學》……”
在《中國報道》雜志社的編輯們看來,他們是從不刊發上述“與《中國報道》辦刊宗旨嚴重偏離”的文章的。而“山寨”版的《中國報道》,刊發的幾乎全是論文。也難怪,有讀者會打電話來求證:“你們雜志出過‘學術刊’嗎?”
從刊發內容上看,“山寨”版《中國報道》的確像一本“學術刊”。今年第6期“山寨”版《中國報道》的厚度大約是正刊的4倍;在311頁中,共刊登瞭241篇論文——這一數字是正刊32篇稿件數量的7倍多。
筆者翻閱瞭《中國報道》的多本正刊,發現其一般設有“封面故事”、“時政”、“經濟”、“社會”、“文化”5個部分,采用瞭一般新聞類雜志常見的版式——多幅照片、漫畫、示意圖、統計圖表穿插在版面中。
而“山寨”版《中國報道》設有“新聞視角”、“財政金融”、“管理觀察”、“教學理論”、“研究與技術”等15個欄目,光目錄就占瞭滿滿3頁。內頁中排版也全無美感可言:每一頁清一色分為左右兩欄,除瞭偶有幾篇論文中配有統計、示意圖表,沒有任何插圖,黑白印刷的200多篇論文密密麻麻地占滿瞭整本刊物。
筆者仔細翻閱瞭“山寨”版《中國報道》後發現,論文數量最多的是“社會觀察”欄目,共有44篇;其次是“教育觀察”欄目,有39篇;少的如“財政金融”欄目下隻有4篇文章。
在“山寨”版《中國報道》上發表論文的作者來自全國各地各行各業,其中高校師生約占一半。同時,每個欄目下發表論文的作者單位都集中在某一個或幾個類別,比如“社會觀察”欄目的作者單位多為高校的公共管理學院或地市級黨校,“教學理論”欄目的作者多為中小學教師,“研究與技術”欄目的文章則大多來源於地方政府部門和企業。甚至,今年第6期“山寨”版《中國報道》的最後兩頁還刊登瞭兩篇“散文隨筆”:一篇題為《東木賦》,作者單位是西北某鎮的人民政府;另一篇題為《國傢大劇院印象》,講述瞭作者今年5月某一天參觀國傢大劇院的體會,作者來自河南省某中學。
“找不到被告,一切無從談起”
按照陳實的說法,要不是上述讀者在拿到“山寨”版刊物後向雜志社求證,他們至今也不會發現有這樣一本“學術刊”。“那些沒有來向我們求證的投稿者,多數很有可能已經憑著在‘山寨’版上刊發的論文獲得瞭晉升。”
《中國報道》雜志社總編室副主任高鑫向筆者介紹瞭他們維權的艱難:在發現“山寨”版刊物後,雜志社於6月13日在官網上發出瞭簡短的聲明,指出“陳某冒用我社名義開設武漢采編部”,“並開通學術刊網站(www.zhongguobaodao.com)”,“我社從未授權任何組織和個人設立學術期刊采編部,也未開設類似網站”。
7月19日,他們向新聞出版總署報刊司上交瞭相關舉報材料,得到的答復是,總署會將上述材料轉給相關負責部門,並建議雜志社向公安局報案。
隨後,《中國報道》雜志社向公安機關報案。接待的民警表示,公安機關需要核查一些情況,讓雜志社“等結果”,同時建議他們去向文化執法大隊反映情況。於是,他們又向北京市西城區文化執法大隊反映瞭相關情況。
盡管在官網上發表瞭聲明並已報案,高鑫仍不敢對處理結果表示樂觀。“我們在明處,他們在暗處,我們很難找到‘山寨’版的編輯者,更不用說地點——他們很可能並沒有一個固定的辦公場所。”高鑫說。
在這一個多月時間裡,高鑫曾多次向新聞出版管理部門、公安機關等詢問調查進展,但沒有得到實質性的答復。
“他們說,雜志社也沒有受到什麼經濟損失,就耐心等結果吧。”高鑫告訴筆者,事件的最新進展是“新聞出版總署將案件線索轉給瞭北京市文化執法總隊,雜志社目前在配合總隊調查”。
經辦此事的北京市文化執法總隊辦案人員告訴筆者,目前,文化執法總隊的做法主要是擴大一些線索,盡量多找到一些證人。
在向有關部門舉報時,求證成瞭雜志社最大的困難。“我們找不到‘山寨’版的相關負責人和更多的證人。如果達不到法律規定的最低涉案金額,公安局就不予以立案。”高鑫說。
雜志社也曾向其法律顧問求助。嶽成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部的楊律師表示,現有的情況下最難的就是找到“被告”,包括“山寨”版刊物的出版者、編輯者以及印刷者。“山寨”版刊物上並沒有關於這些人的信息,單憑期刊上和網上的幾個“不具有排他性的”名字,根本無法確定。
楊律師坦言,因涉及“發文者自身利益”,雜志社很難發動向“山寨”版刊物投稿者主動舉報或提交相關材料。他表示,“這些發文者本身就是自願付費,想通過發表論文來為自己的晉升、評職稱謀取利益,有的甚至可能已經借此獲得瞭晉升。所以很少有人願意站出來提供自己手頭的證據。”
對此,高鑫十分無奈,“曾經有一個讀者同時在QQ上找我和‘山寨’版《中國報道》的一位編輯聊,我花瞭很大的力氣、很長時間才讓他相信我們這邊才是正規雜志。真讓人哭笑不得。”
還有哪些期刊被“山寨”
事實上,一般讀者看不到像“山寨”版《中國報道》這樣的“學術刊”。
陳實手中的這本“山寨”版《中國報道》是由一位投稿者提供的。“山寨”版本身並不公開發行,公眾根本買不到。“他們隻會寄給投稿者,連我們手上也僅有舉報者向我們提供的這些。”陳實說。
筆者以“中國報道”、“投稿”等關鍵字組合搜索時,詞條中出現很多論文發表中介的信息,但卻找不到“山寨”版出版、發行、印刷等信息。“山寨”版《中國報道》有一個域名為“zhongguobaodao.com”的“官方網站”(《中國報道》雜志正刊的官方網站網址為“www.chinareport.org”——編者註),但目前已無法正常打開。
利用網頁快照功能,筆者在“山寨”版《中國報道》的“官方網站”上能看到“武漢編輯部,主任陳某”等字樣,還有“山寨”版刊物2011年全部12期雜志以及2012年前5期的電子版鏈接。但當筆者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的ICP備案網站卻無法查詢到該網址的備案信息。
這一起偶然發現的“山寨”版刊物侵權的事件令陳實始料未及。在感慨“國內期刊出版的環境竟然如此惡劣”的同時,她認為這與對侵權行為的“處罰力度太輕”有很大關系。
“現在這樣的違法、違規刊物就算被抓到,也隻罰個幾萬塊錢,對他們來說,這點錢根本不算什麼,整頓期一過可能又會繼續。”陳實說。
近日,筆者撥通瞭“山寨”版《中國報道》雜志上留下的編輯部聯系電話。對方稱自己是與不同雜志社都簽有協議的“獨立采編室”,目前,他們“與《中國報道》雜志社的協議已經到期”,不再提供投稿服務。但隨即接電話的工作人員提供瞭另一本雜志——《中國產業》,稱“采編室”現在與這本雜志合作,仍可提供論文“包發表”的有償服務。
筆者隨後致電《中國產業》雜志社總編室求證上述說法。
“我們就壓根兒不是一個發論文的雜志。”接電話的一位編輯告訴筆者,“我們雜志社從來沒有授權出版什麼‘學術刊’。”據這位編輯介紹,《中國產業》雜志社早在2010年年底就遇到過類似的“被山寨”的情況,當時,雜志社采取的措施是:對那些能找得到聯系方式的中介和“采編處”逐個警告,在《中國產業》雜志上刊登聲明,並聯合有關部門查封瞭假刊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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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
《中國報道》雜志遭遇冒名後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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